商务部:近期将推出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整理 时间:2021-04-13 点击:106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和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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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答记者问实录

  中新社记者:

  我们知道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一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的重点,请问海南自贸港建立以来,商务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新的考虑和计划?谢谢。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大家都知道,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建设重点。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这个方案里面,对对外贸易领域内的政策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同时也明确了到2025年要实现的目标和分步骤、分阶段的安排。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商务部积极推动落实总体方案相关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我们已经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

  第一项,我们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个负面清单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走相应的程序。

  第二项,牵头起草报请国务院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确定在海南等地方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项,商务部和海南省将在5月7日至10日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这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此外,商务部还和其他有关单位一道,共同推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零关税清单、洋浦保税港区增值30%商品免税监管办法等等,刚才财政部的邹加怡副部长也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政策。我想特别强调一下,近期为了落实总体方案,特别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商务部牵头会同19个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这个若干措施现在已经形成了文件,前不久国务院也已经批准。下一步,商务部将和这19个部门一起联合发布这个文件,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8项,具体内容大家在文件发布之后就可以详细了解。我在这里对这个文件的28项措施作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比如,在货物贸易领域,按照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要求,在特定区域放宽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进出口的资质和数量管理,取消自动进口许可和机电进口许可管理的措施。在服务贸易领域按照“既准入又准营”的要求,明确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允许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等。

  第二,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需要。比如下放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的许可权限,将海南纳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支持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产品、管理和服务业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支持海南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会展经济,支持海南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积极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的模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大贸易流量,集聚市场主体,打造全球性或者区域性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以及区域性的国际会展中心。

  第三,完善贸易领域的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提高法定检验便利性,支持海南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等等,来实现贸易制度方面的集成创新。

  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进程。谢谢。

  (文字实录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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